凡是自尊的人必然自治。人类凭什么尊于禽兽?人类有法律,而禽兽没有。文明人凭什么尊于野蛮人?文明人能使法律深入人心,而野蛮人不能。十个人能自治,那么这十个人在他们的乡市成为一个最稳固团结的团体,而可以尊于整个乡市。一百个人能自治,那么这一百个人在他们的省郡成为一个最稳固团结的团体,而可以尊于整个省郡。一千个、一万个人能自治,那么这一千个、一万个人在他们国中成为一个最稳固团结的团体,而可以尊于全国。数十百千万个人能自治,那么这数十百千万个人在世界中成为一个最稳固团结的团体,而可以尊于全世界。在古代,斯巴达以不到一万的人口组成国家,而能独尊于希腊。在当世,英国人口不过中国的十五分之一,而尊于五洲。什么原因?都是因为他们的自治力强,法律观念重。单独的一个人无法自尊,所以必须他所在的群尊,然后群内的人与群俱尊。而如果彼此的自治力不足,那么连群都形不成,还如何尊?我们中国人的人格之所以一天比一天卑贱,病源就在这里。
凡是自尊的人必然自立。庄子说:“管人者累,喜欢被人管者前途堪忧。”到了大同世界,必然没有一个人去管人,也没有一个人被人管。西方社会,还没到达这个阶段,而中国就更不知道驴年马月了!一个人不是管人,就是被人管。所以统治者管人民,人民被统治者管。父亲管儿子,儿子被父亲管。丈夫管妻子,妻子被丈夫管。一户人家里,主人管仆人,仆人被主人管。一个店铺里,老板管雇员,雇员被老板管。一个党派里,党主席管党员,党员被党主席管。综合四百兆人统计一下,管人者约占1%,被人管者约占99%。而这里所说的管人者,有时又被其他人管。(比如妻子被丈夫管,丈夫或许又被丈夫的父亲管;丈夫的父亲或许又被他所属铺店的老板、所属衙暑的长官管;而后面这些人又被一两个民贼之类的人管。像这样,一级级推展开去,数不胜数,即使一个人浑身长嘴也不能把这种现象说得一清二白。)像这样,我们中国虽然有四百兆人,而被人管的人简直有三百九十六兆多。凡是被人管的人,就不具备人格。16像这样,那么这四百兆人中能保存人格的,有几人呢?这种现象怎么可能不让人触目惊心呢?!我在这里说这些话,并不是鼓动大家出于让自己所尊敬、所亲近的人具备人格的目的,就六亲不认、独来独往、我行我素,把这当成具备现代国民意识的表现。我恰恰是为了大家能够更好地组成群体。凡是在一个群体中,必定要每个群体成员都有自立的能力,然后相互之间靠感情维系,靠法律各自约束,这样的群体才团结有力。不这样的话,那么群体规模虽然大,然而所倚赖的人也不过一两个,就只能说是有一两个人,不能算是一个群体。比如说有两户人家,甲家父母、妻子、兄弟,都有事情可供自己忙乎,自食其力,尽己所能;乙家全家老小的吃穿用度,都指望一个人。那么哪家兴旺哪家是在熬日子还用问吗?再比如说有两支军队,甲军的士兵都主动学习掌握作战知识,不用等到上级解释战略意图,每人的意见就跟主帅的一致,那么号令一下,所有人都像实现自己的战略意图一样勇往直前;乙军作战主要靠一两个勇悍首领冲锋陷阵,其他人就像木鸡一样缺乏主动性。那么哪支军队能赢哪支军队会输,还用问吗?家庭和军队的治理要严格按照规范来,这比起社会其他领域的治理尤其重要,因此家庭成员和军队成员的自立能力万不可缺也就不言而喻。所以凡是有自尊思想,不想玷辱上天赋予自己人格的人,必定以先求自立为第一要义。自立的条件有很多,其中最重要的是,经济上自给自足,学问上自修自进。能做到供养他人当然是好的,要是做不到,也必须要做到自力更生;能做到用学问造福他人当然是好的,要是做不到,也必须要做到能用学问造福自己。不这样的话,想不依赖别人,能办到吗?老是依赖人,而不想被人管,能办到吗?话说回来,依赖别人并不是志士坚决要避免的,但是要能够做到,自己有依赖他人的地方,而他人也有依赖自己的地方,这样互相依赖才能保证群体更加稳固。如果一部分人只是依赖别人,而另一部分人也只能被依赖,那么由这两部分人组成的群体根本站不住脚,即便暂时站住脚了,也维持不了多久。英国人常自夸说:“别的国家的学校,可以教出许多博士、学士,而我们英国的学校,只是教出‘人’而已。”“人”在这里当什么讲?人格。而探求英国人这种教育特色为什么能够养成人格,发现原因有两个:一是学校教授学生职业技能技术,使他们日后能够靠一技之长自食其力;二是教授学生常识,使他们日后能够自谋发展。所以盎格鲁-撒克逊人种,能够遍及全世界,只管人而不被人管,都是靠这个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