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话说“便宜非好货,好货不便宜”,但是也并不是说贵的东西质量一定就好。一个好的商品,它的成本自然是要高些的,价格也会水涨船高。
买东西要挑便宜的,这是绝大多数家庭生活的重要准则。在进行家庭或者个人的消费选择时,不要把价格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。商品背后的实际价值和效用,才是进行最后决断的衡量标准。
张钰、王明新、李辉是同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。公司为表彰他们的出色业绩,决定出资5000元让他们去风景名胜旅游一次,可供选择的旅游胜地有西安、黄山、九寨沟。他们可以在三个旅游胜地中选择两个。
张钰、王明新、李辉都没去过这三个地方,都很想去,但是只能选择两处。
于是张钰选择了黄山、九寨沟,王明新选了黄山、西安,李辉选择了西安和九寨沟。三人都觉得自己的决定很正确、很合理,一周之后,都带着旅游的兴奋心满意足地回到了公司。对于张钰、王明新、李辉来说,虽然他们的选择各不相同,但都感到满意的原因就是自己的选择达到了最大效用。
上街或者在网上买东西我们一般不会只到一家商铺逛逛就出手,通常都要货比三家。到超市买牛奶,我们会在货架前徘徊,一会儿看看这个牌子的纯牛奶,一会儿瞧瞧那个牌子的酸牛奶,一会儿掂量掂量盒装的,一会儿又合计合计袋装的,我们在盘算着性能价格比或者效用价格比,看看哪一种商品能给我们带来最大的实惠,这就是经济学上所谓的消费者选择问题的效用最大化,即我们常说的“花最少的钱买最满意的东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