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我回去时,比尔正在往脸上受伤的地方涂着膏药。洞口那块大石头后面已经生起火,而男孩则默默地守在一旁看着一壶煮开的咖啡。他的红头发上插了两根鸟的尾毛。等我走进他身边时,他突然举起手中的树枝指着我说:“哈哈!该死的白脸皮,你竟敢走进平原魔王红毛酋长的营地?”
“他现在很好,”比尔说,然后卷起裤脚看看腿上的伤痕,“我们扮演印第安人来玩。我们要让这个小家伙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个游戏。”
比尔说得没错,小家伙长这么大,好像还是头一回玩得这么开心。他觉得在山洞里的生活很有趣,早已忘记自己原本是被绑架来的了。他看上去很有兴致,甚至还给我起了个“蛇眼侦探”的绰号,并宣布说,等他的那些印第安勇士打完仗回来,太阳出来时就将我捆在火刑柱上处以火刑烧死。
接着我们开始吃晚饭。嘴里塞满肉片和肉酱的小家伙又接着发表他的演说。他的演说内容大致如下:
“我很喜欢这种生活。之前,我从来没有在野外住过;不过我倒是有过一只可爱的野猫。如今我九岁的生日已经过了,说实在的,我很讨厌上学。吉米·塔尔博特的婶婶家的母鸡下了很多蛋,可惜被老鼠吃掉了十六只。这个林子里到底有没有真正的印第安人呀?我还想吃点肉酱。树枝动了是不是说明在刮风?我们家有五只小狗。哎哟,你的鼻子怎么会这么红呢,汉克?我爸爸有很多很多的钱。天上的这些星星也很热吗?上星期六的时候,我和埃德·沃克对决,他败了两次。对女孩子我可没什么兴趣。没有绳子你就别想捉癞蛤蟆。公牛会叫吗?桔子为什么都是圆的呢?如果这个山洞有床睡觉会更舒服吗?啊,莫斯·默里长了六只脚趾头。鹦鹉会说话,猴子啊鱼啊什么的都不会。几乘几等于十二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