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历四十三年(1615年),23岁的洪承畴赴省参加乡试,为乙卯科中式第十九名举人。次年,赴京会试,连捷登科,为丙辰科殿试二甲第十四名,赐进士出身。洪承畴初授刑部江西清吏司主事,历员外郎、郎中等职,在刑部任事6年。天启二年(1622年)洪承畴擢升浙江提学佥事,以才高识士,所选人才皆俊奇,为朝廷所器重,两年后升迁两浙承宣布政左参议。天启七年(1627年),洪承畴升陕西督道参议。
崇祯元年(1628年)七月,明末政治腐败,压迫剥削日益加重,陕西又逢旱灾,人民无法生活。于是暴发了农民起义,而明廷主要是以安抚为主。崇祯二年(1629年),农民军王左挂、苗美率兵进攻韩城。陕西总督杨鹤手中无将,情急之下,令当时还是参政的洪承畴领兵出战。洪承畴斩杀敌兵三百人,解了韩城之围,顿时名声大噪。
两军交战后,洪承畴背松山列阵,派兵冲击清营,一冲不破,便决定撤退。因军中乏粮,诸将各怀去志,遂不待军令,大同总兵王朴趁天黑率部遁走,马科、吴三桂两镇兵也争相率军逃奔杏山。清军趁势掩杀,前堵后追。当他们逃到杏山时,又决定撤奔宁远,结果再次遭到伏击,部卒伤亡惨重。洪承畴由于事先没有决战的决心,明兵两镇六总兵败溃,数十万人土崩瓦解,先后被斩杀者五万三千多人,自相践踏死者及赴海死者更是无计其数。剩下自己带领的残兵万余人,被清军团团围困在松山,饷援皆绝。